机关事业单位产假规定是什么
1. 女性产假 :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晚育的,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可能增加额外的产假天数。
2. 男性陪产假 :
通常男性陪产假为15天。
一些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北京,男性陪产假为15天,但若晚育,陪产假可增加至30天。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根据地方政府的具体政策和条例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查阅最新的地方计划生育条例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